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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政策 | 农业农村部 启动部分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 2021-11-05 阅读:(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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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启动部分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为做好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启动部分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

为做好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相关专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部分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

《通知》明确,本批次申报投资项目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含大豆等油料基地,以及糖料蔗、优质棉生产基地等)、东北黑土地保护工程、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七类项目。

《通知》还要求,一是严格遴选确定项目。各级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认真按照相关专项建设规划以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农业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从储备项目库中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编报投资计划,确保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能尽快执行,避免资金闲置。二是加强投资计划审核。省级部门要严格审查拟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及规划、专项支持范围和投资补助标准等,并逐一明确中央投资安排方式(直接投资或投资补助);要对项目单位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筛查,确保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单位的项目;要切实采取“查重”等有效措施,防止虚假申报、重复申报;地方配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不落实的不得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通知》还明确,各地要结合本地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合理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投资计划申报文件联合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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