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推进安徽省农业品牌建设,聚力形成“皖美农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皖美农品”品牌征集和支持脱贫地区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皖农办市函〔2025〕38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皖美农品”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农办市〔2024〕47号)要求,遵循自愿、公开、公正、公益原则,经品牌主体自愿申报、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网络投票、厅长办公会审定等程序,现对拟确定的2025年“皖美农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9月24日至29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信息处反映,电话:0551-62618575。
附件:2025年“皖美农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公示名单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9月23日
附件:

来源:市场与信息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