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家庭农场网官方网站登录|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资讯>
新闻动态
>国家发改委印发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印发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4-12-26 阅读:(1139)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导读]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

图片

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采取定额补助方式。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每个项目县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不超过8000万元,其中,常住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300万元,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500万元。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每个项目县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不超过40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总投资的5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24〕1723号农业农村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12月3日



图片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行情资讯

热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