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学家做好科学研究、农业生产者要把地种好,农业政策的研究者要提出更符合实际的政策建议,都需要以了解农业特性为前提,为什么很多好政策难以落实,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歪嘴和尚”还振振有词,不理解农业特点是其主要原因。我们关心的问题是,农业与农民的关系,进一步说,要回答没有农民的农业会发展得更好吗?
农民是最适合农业的生产主体
小岗村的十八个农民,当年冒着生命危险按手印,换来了全国农村的大包干,实现了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农户经营体制的确立,不仅启动了中国的农村改革,而且在政府没有增加投入的情况下,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解决了中国人长期以来没有解决的温饱问题,并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几十年的高速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活力和动力。小岗村的改革为什么会成功,原因很简单,找到了适合农业生产特点的经营形式——家庭经营。
农户适应农业生产由两个因素决定,一是农业生产特点,二是农户自身优势。
农业的生命性、周期性、季节性等特点,决定了农业生产过程需要丰富的生产经验,高度的责任感、自觉性、主动性和灵活性的劳动者。农业生产是实践性极强的劳动,如何除草、如何施肥,没有农业经验的人,哪怕是博士学位也难以当合格的农民。同样,农业劳动过程需要自觉性和责任感,农业生产者不仅对劳动对象要悉心照料,精心呵护,还要对土地和环境负有责任,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污染土地或破坏环境;农业生产还需要劳动者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因为每天的农事活动不能像工业生产那样预先设定,而是要根据天气、作物生长等因素综合判断和衡量,今天,本来应该去给庄稼浇水,天突然下雨了,就要停止灌溉,自己有决定改做其他农活的自由和责任。农业老板也不理解雇来的农业工人,为什么劳动质量很差还总是“偷懒”。这就是农民与非农民的区别,农业最适合的组织形式就是自己为自己劳动。
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正好契合了农业生产特点。首先,家庭成员之间分工可以做到人适其事、事得其人,各尽所能、全力以赴。在乡村,可以看到全家男女老幼齐上阵的劳动情景,“你挑水来我浇园”,“你织布来我耕田” “带着孩子来种田”,有非常合理的自然分工,每个家庭成员都可找到发挥其力所能及作用的劳动内容。其次,家庭成员劳动不需要监督,他们可以把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的淋漓尽致,利他行为也只有在家庭环境下得以充分体现,每个家庭成员都为了减轻他人负担而主动承担更辛苦的劳动。其三,家庭环境下,劳动时间得到充分利用,农业劳动不分老少,也不分昼夜,农民没有下岗、退休、童工、迟到、早退之说,是一个自治、自律、思想独立、精神自由、有责任和担当的利益共同体。其四,农业经验的积累和传递,只有在家庭环境下才是最有效的。农民一生攻于一事,生生世世,几代人只做一门学问——种地;因为家庭环境具有高度一致的信仰和目标,形成了系统的而丰富的地方知识。“高手在民间”这句话,只有在家庭生产环境下才容易被塑造出来。其五,农业生产责任与对家庭的责任融为一体,这种责任心在农业劳动中转化为一系列的创新,使得农民成为对新技术最敏感的群体,很多新的栽培技术、病虫害的防治方法,农膜的使用、温室大棚的发明等都是农民推动和创造出来的。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保持,只有在家庭经营环境下才能获得持久的生命力。
可以说,农民“自己为自己劳动”成本最低、效率最高、风险最小,是农户经营的生命力所在。只要农业生产特点不变,农户经营农业的优势就不会丧失,农户作为农业最适合经营主体的地位就不会发生变化。
但是,不容置疑的是,我们看到小农户经营存在的普遍问题。由于地块小,靠农业收入养活不了全家,强壮劳动力只能进城打工,于是兼业农民出现了。因为人们发现打工挣钱比农业生产收入更稳定、更容易、收入水平也更高,于是,种地成了“鸡肋”。调查发现,兼业农民种地的态度发生了变化,有的农民只管种和收,疏于田间管理,甚至出现了只种不收的现象。留守老人成为农业主要劳动力,他们尽管对农业有感情,但力不从心,“够自己吃就行”成为很多中老年人种地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省工省事的化肥、农药、除草剂大量粗放施用,农民对采纳新型农业实用技术的热情锐减,合作需求十分微弱,抛荒、撂荒现象出现,土地合理利用受到影响,现代农业生产体系难以形成,以至于未来谁种地成为社会普遍担心的问题。因此,人们形成共识,农业经营方式创新迫在眉睫。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创新农业经营方式,选择怎样的农业发展道路呢?
中央一号文件写的很清楚,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和合作社两类新型经营主体。每当我们提倡家庭农场时,总有些人提出疑议:中国人多地少,怎么能形成家庭农场?之所以问这些问题,是不知道什么是家庭农场。
其实,家庭农场的含义很简单。通俗地说就是扩大版的农户,是以家庭劳动力为主要劳动力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家庭农场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以家庭劳动力为主,区别于雇工农场;二是有一定规模,家庭农场是适度规模经营的典型表现形式,也是新型职业农民得以存在的有效载体,农民可以在自己的农场实现充分就业,区别于小农户;三是农户收入主要来源于农场经营,而且有较高的收入,能够满足自己消费需要,不用出去打工,以区别于兼业农民。家庭农场与农户一样,充分体现农民自由和自主性。家庭农场有很多好处,如就地近地实现充分就业,有较高和稳定的收入,不离开家乡便于照料老人和儿童,让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有效遏制乡村的衰败;激活了农民对现代农业科技的需求,无论是新的品种、农业机械的使用,还是新肥料或新栽培技术的采纳,农场主与小农户相比都表现出空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家庭农场的规模没有下限,只要符合上面谈到的三个条件,无论规模大小。都是家庭农场。如一对夫妇两个劳动力,种两亩地的蔬菜大棚,一年到头,都在忙碌,充分就业;每个大棚纯收入可达四五万,全家有十来万元收入,比外出打工要好些。这就是家庭农场,我们称为“小微农场”。这种农场精耕细作,对农业的贡献非常显著。但是,往往得不到有效支持。这是对家庭农场概念认识不清的表现。至于家庭农场规模的上限,我们主张现有技术条件下家庭成员所能经营的最大面积。这是一个动态的理论面积,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家庭农场面积的上限也不断提高。
家庭农场的地从哪里来?
没有稳定的土地来源,家庭农场不可能形成。高地租的流转也不能形成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的土地来应该源于已经离开乡村、离开土地的人们,他们有的考进了大学,参加工作了,有的做生意当了老板,有的进政府机关成了公务员,他们都有了稳定的非农收入,被纳入了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就应该退出土地,交给在家种地的人,让他们种更多的地,这就是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稳定性。由于稳定,才给农民以长远预期,才能激发人们保护、爱惜耕地的热情和动力,培养农民珍惜土地的感情。唯有稳定的土地关系,才有可能发展出绿色、可持续农业,也才有农业后继者的产生。那种承包地一年一变或者几年一变的做法,农民难以形成长远预期,家庭农场难以形成;那种主张推高地租,让农民在流转土地过程中获得所谓“财产收入”的做法,也不可能形成维护国家农业安全的家庭农场。
文章作者: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 朱启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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