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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村庄即将消亡,你支持家乡被撤并吗?

发布时间: 2019-08-05 阅读:(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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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426号建议的答复摘要》中提出,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

    近日,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426号建议的答复摘要》中提出,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针对各地不同情况和不同“空心村”类型,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积极稳妥做好“空心村”撤并工作。

5月7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编制村庄规划 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提出2019年以县域为单位,完成全省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等村庄布局工作。当前,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铺开,村庄撤并作为农村一项重要改革,已经进入“关键期”。

监利大刀阔斧精简一半村

此前,监利县建制村数量多、规模小,3000人以上的村只有35个,仅占5.5%;大部分村人口在2000人以下,村小官多,基础设施薄弱,行政成本高,运行效率低,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一大障碍。

2017年8月,监利启动合村并组改革工作,全县638个村减至323个,减少315个,减幅49.4%。当年10月,监利所有新的村名、路名、村部指示牌全部安装到位,合村并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监利县成立了村规模调整改革工作指导组,制订并发布了《关于开展村规模调整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严肃村规模调整工作有关纪律的通知》等文件。并召开村规模调整改革动员大会,县“四大家”领导、各乡镇管理区党委书记和镇长、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村规模调整改革工作指导组成员等悉数参加,确定乡镇党委书记是改革责任第一人。

 

据了解,监利县委通过科学合理的村庄布局,确定了“强村并弱村,先进村带后进村”的原则。合村并组有四项任务——选村、选人、选址、选名,“选村”就是跟谁合,“选人”就是谁当新村书记,“选址”就是在哪里建村部,“选名”就是新的村名叫什么。这一过程中,监利县充分尊重民意,让农民自己选择。

监利县村庄撤并工作从2017年8月初开始,到9月中旬基本结束。改革工作按调研准备、宣传培训,“三资”清理、锁定债务,起草方案、方案报批,组织实施、更牌换印,办理交接、总结完善等五个阶段实施,村规模调整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撤并村是乡村治理重要举措

实际上,村庄撤并是继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之后推出的又一农村重大改革,也是改善乡村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

目前,我国整体城镇化率约为60%,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当。但在城镇化进程中,出现了大量农村土地房屋闲置、乡村凋敝的现象,进而也产生了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方面严重不平衡的现状。为此,国家多次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村庄撤并。

2004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村庄合并”;2007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提出:“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搞好村庄治理规划和试点,节约农村建设用地。”

2008年,中国农村出现大村庄发展趋势,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北、河南等地进行了大范围的乡村合并。湖北省部分地区先试先行,除了监利县,61.5万人口的咸安区通过村庄撤并仅保留了138个建制村。

然而,目前湖北不少县市区仍然存在“村多人少”的现象,以下为部分县市区平均每村的人数

部分县市区平均每村人数
县市区 总人口(万人) 村庄数量(个) 平均密度
红安县 65.36 397 1646
团风县 37.13 293 1267
罗田县 59.63 412 1447
建始县 51.19 410 1248
竹山县 46.1 279 1652
广水市 92.3 556 1660
保康县 26.84 257 1044
(注:以上总人口为户籍人口,来源于近三年各地区统计公报;村庄数量来源于网络,可能存在一定偏差;平均人数保留个位数)

    从上表可以看出,湖北不少县市区平均每村人数不到2000。如果考虑城区人口的集聚效应及人口外流等实际情况,这些地区平均每村人数还将更低,很多村庄人口甚至在500以下。

村庄撤并工作进入关键时期

 5月,湖北省发布《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集聚发展、农耕传承、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科学规划、分类推进“四类”村庄发展。

村庄撤并,是我国社会改革体制转型下的一种整改模式。对农村那些小而偏僻的村庄进行合理的撤并,正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前提。当然,村庄有自身发展规律,各地农村千差万别,村庄撤并决不能随意而为之。

如何做好村庄撤并工作?湖北省农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周胜利认为,村庄撤并要顺势而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科学规划为引导,既要集约、节约用地,又要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周胜利指出,政府应分层分类解决好农民的多元需求,在综合考虑村庄人口规模、发展潜力、特色传承等要素的基础上,指导村庄空间布局合理调整,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短板,引导农村人口向镇区、集镇、新型社区或中心村集聚,建设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特色鲜明、可持续发展的农民生活圈。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村庄撤并已是大势所趋。然而,有些政策在制订时却未能考虑到这一点。比如湖北省提出每年建设10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分配名额的多少取决于各地区村庄的数量,这可能导致村庄数量多的地区享有更多政策支持。对此,周胜利建议,美丽乡村示范村名额可以按村庄人口数量分配,更为公平合理。

据了解,湖北省红安县、团风县等地为了做好村庄撤并工作,已委托经验丰富、专业性强的湖北省农业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深入调研、科学分析,并编制村庄布局规划,为乡村合理布局、推进乡村建设奠定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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