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监测与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相关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本次湖北省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对象分为监测和申报两种,监测对象为2017年认定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对象是省内经县(市、区)政府认定但未经省级认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
申报对象为符合《湖北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方案》要求,总体发展水平位于所在市(州)前列的现代农业产业园。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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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地资源结合紧密的主导产业优势特色明显,规模位于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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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链延伸,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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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效果好,综合产值在10亿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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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链提升,联农带农机制稳定,促进农民增收效果好,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贡献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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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广泛应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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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影响力大,市场占有率高,销售业绩行业领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或取消资格:
1不接受监测,不按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度、绩效评价报告,或监测评价不合格的;
2.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损害农民及消费者利益行为的;
3.主导产业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联农带农机制弱化的;
4.经营中存在违法行为,诚信缺失的;
5.县(市、区)政府无实质性支持的;
6.挪用产业园专项资金,或擅自改变项目实施方案的。
根据文件安排,此次申报要在8月25日前,以县市区政府名义,经市(州)农业农村局推荐,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由市(州)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并现场核查,于9月10日前上报。
据了解,此次文件确定的产业园申报推荐指标为9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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