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农业部建立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并逐步实现数据直接采集、动态更新。2019年,农业农村部对农场名录系统进行了优化,将系统中家庭农场基本信息指标调减至9项;具体填报说明如下:
1、家庭农场包括经农业部门认定或备案、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和符合条件的规模经营户。
2、规模经营户一般是指:
①种植业:种植农作物土地面积50亩及以上;设施农业占地面积5亩及以上;
②畜牧业:生猪年出栏200头及以上;肉牛年出栏20头及以上;奶牛存栏20头及以上;蛋鸡、蛋鸭存栏2000只及以上;
③渔业:养殖面积达到10亩及以上。




来源:中国家庭农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