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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二十余年最大修订!读懂新版《农业法》释放的食用菌产业信号

发布时间: 2026-08-30 阅读:(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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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8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新法将于2027年1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
8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新法将于2027年1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我国农业农村领域基础性法律,本次是二十余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新增“农业绿色发展”专章,统筹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发展,落实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诸多制度条款与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高度契合,为我国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划定法治方向。
我国是全球最大食用菌生产国,食用菌作为重要特色农产品,是践行大食物观、丰富居民膳食结构、带动乡村富民的支柱产业。当前产业正处于传统散户种植向工厂化、智能化、标准化转型关键期,面临极端天气冲击、劳动力老龄化、菌渣资源化利用压力、产业链价值偏低、菌种创新不足等现实挑战。新修订农业法从产业定位、科技创新、设施发展、绿色循环、质量溯源、产业链延伸、经营主体权益保护等多个维度,为食用菌行业释放重要政策信号。

一、落实大食物观,食用菌特色产业地位得到法律巩固
本次修法贯彻大食物观理念,农业范畴不再局限于主粮生产,拓展到林下经济、特色农产品、多元化食物供给领域,将丰富“菜篮子” 的特色产业纳入农业发展整体布局。食用菌不与粮争地,可以利用林下空间、设施菇房开展生产,是典型的非粮食物来源。法律层面确立多元化食物供给导向,意味着各地在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安排涉农财政资金时,食用菌这类特色富民产业拥有更坚实的法律依据,有利于推动主产区食用菌产业园、产业集群、产业强镇项目落地,进一步巩固食用菌在乡村富民产业中的地位。
同时新法健全农民增收相关制度,把提升农民收入作为核心目标,鼓励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对于广大食用菌主产区,合作社、家庭菇场、种植农户可以依托法律保障,深度参与菌种繁育、栽培生产、加工销售全链条,让小农户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推动产业发展红利惠及菇农群体。
二、支持智慧农业与科技创新,加速食用菌从“经验种菇”迈向“数据种菇”
新修订农业法明确提出,鼓励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新技术融入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强化农业科技、教育与人才建设,支持先进装备、新品种新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
对应到食用菌行业,传统菇棚高度依赖菇农经验,受酷暑、低温、暴雨等极端天气影响大,劳动力缺口持续扩大。新法从法律层面为智慧菇房、垂直立体栽培、远程环境调控、自动化水肥系统、方舱式菌房等智能化模式提供制度支撑。未来,食用菌工厂化、数字化改造项目,智能栽培装备研发、本土食用菌生长数据库建设,菌种资源保护与良种选育工作,有望获得更多政策与项目倾斜,加快破解行业用工难、气候抗风险弱的痛点,推动产业由人力驱动转向技术驱动。
三、新增绿色发展专章,倒逼食用菌产业循环化、低碳化升级
本次修订专门增设农业绿色发展专章,支持生态循环农业,推动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鼓励节约集约生产模式,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菌渣处置一直是食用菌产业突出环保课题。新法实施后,菌棒废弃物资源化、菌渣还田、菌渣生物质能源利用等循环模式将成为产业发展硬性导向。行业需要加快减少农药投入,推广绿色病虫害防控,源头管控生产污染;规模化基地要加快构建菌渣回收再利用体系,推动产业告别“生产‑废弃‑堆放”的旧模式,实现生产过程绿色低碳。同时法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全程追溯制度,倒逼生产主体完善食用菌质量管控,健全产品溯源体系,提升国产食用菌产品安全公信力,更好对接商超、预制菜、线上流通渠道。
四、利好设施农业与全产业链建设,打通加工流通堵点
新法完善农业投入保障,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健全农产品加工、流通、冷链物流体系,推动农产品从售卖初级原料向精深加工转型,完善农业保险、信贷担保支持,改善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条件。
食用菌工厂化菇房、菌棒中心、智慧方舱均属于典型设施农业范畴。法律明确支持设施农业发展,有利于进一步理顺食用菌设施菇房用地配套,降低规模化主体的制度顾虑。同时新法重视农产品加工业扶持,鼓励延伸产业链条,将带动食用菌深加工、预制菌菇食品、功能食品开发;冷链仓储、产销对接体系建设提速,助力优质食用菌产品拓宽市场销路。农业保险相关要求升级,也为菇农、企业应对极端气候、病虫害风险提供更强保障,缓解生产经营风险压力。
五、行业启示:把握修法机遇,补齐产业短板
新修订农业法不是直接针对食用菌的专项法规,但构建起完整的制度环境,为行业指明升级路径,也对全行业提出更高要求。
第一,产业主体要主动拥抱科技变革。中小菇场、合作社可因地制宜引进轻量化物联网环境管控设备;工厂化企业加大智能装备、本土菌种研发投入,借鉴海外智慧农场经验,发展立体栽培模式,积累本土生长大数据,打造可复制推广的智慧菇房样板,对冲极端天气与劳动力短缺压力。
第二,牢固树立绿色循环发展思维。各类生产主体要把菌渣资源化利用纳入生产规划,推行绿色防控,降低化学投入品使用,完善生产记录,主动对接溯源体系建设,夯实产品安全根基。
第三,延伸产业链,强化品牌建设。立足资源禀赋,发展食用菌精深加工,打造区域公共品牌与企业品牌,打通从基地到消费端的流通链路,摆脱单纯卖鲜菇的低利润困境。
第四,经营主体学会用好法律保障。菇农、合作社、企业要熟悉新法关于土地权益、产业扶持、金融保险、农民增收的相关规定,积极对接地方涉农项目,用好政策红利。
总体来看,新修订《农业法》的正式公布,标志着我国食用菌产业的发展,正式进入政策引导、法治护航、科技驱动、绿色优先的新阶段。行业应当抓住本次修法带来的时代机遇,补齐种业创新、智能装备、循环利用、加工短板,推动我国食用菌产业由规模大国向质量效益强国稳步迈进。

(来源:食用菌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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