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召开常务会议 研究高质量开展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
10月10日,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送审稿)》《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开展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2021年启动以来,示范县和示范区创建取得积极进展,有效提升了区域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有力促进了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要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创建认定一批示范县、示范区,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走深走实,示范引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严格创建项目管理,完善示范创建管理规程,严格项目评审程序,优化监测评价体系。
指导各地围绕粮食产能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深化农村改革等重点任务,先行先试探索一批务实管用的模式路径,打造一批可学可鉴的实践样板。
要及时总结各地创建成效和经验做法,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引导各地照着典型学、跟着先进干,确保示范创建取得实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农业农村部官网
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
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旨在通过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探索不同区域乡村振兴的路径模式。
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自2022年起组织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通过打造一批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形成梯次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这一创建活动旨在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发展阶段的县市,探索差异化的乡村振兴路径模式,为全国乡村振兴提供可复制的经验借鉴。
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创建按照"分层推进、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原则有序开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关于开展2022年"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创建工作设定了明确的目标要求:示范县要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上走在前、作表率,对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要求
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创建2批共200个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创建情况
图1 各省(含农垦、兵团)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数量
图片来源:中农大农业规划设计院制作
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而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示范引领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围绕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建立指标体系,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创建,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示范区,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旨在将示范区打造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标杆。一方面,先行先试,推动示范区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更多承担农村改革任务,率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激发农业现代化发展活力。另一方面,总结模式,分区域分类型培育一批样板,探索差异化、特色化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通过典型引路带动全面发展,示范引领区域乃至全国农业现代化建设。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是以粮食产业、优势特色产业、都市农业、智慧农业、高效旱作农业等为重点,分类创建示范区,强化政策扶持,创新金融服务,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促进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鼓励探索差异化、特色化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2021年起组织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及监测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创建了300个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创建情况
图2 各省(含农垦、兵团)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数量
图片来源:中农大农业规划设计院制作
来源:农研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