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民合作社
《规划》明确,到2022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基本实现全覆盖,示范社创建取得重要进展,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规划》提出,要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包括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增强农民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促进农民合作社联合与合作、加强试点示范引领。专家解读:建立真正“民建、民管、民受益”的合作社当前,部分农民合作社运行仍然不够规范。有些所谓的合作社,其实都不具备专业合作社的性质。此次特别强调要规范合作社。什么是真正的合作社?首先,合作社应该发展农合企业、融合产业,它所产生的利润,要真正的惠及农民。同时,合作社还要发展服务,为社员提供各种包括生产、农资、销售、加工等服务。只有如此,才能做到真正的民健、民管、民受益。
3、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规划》明确,到2022年,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服务链条进一步延伸,基本形成服务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体系。《规划》提出,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多元融合发展。包括加快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服务组织联合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推动社会化服务规范发展。专家解读: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新型农业主体形式目前,社会上各种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很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资企业、专业服务公司,这些组织不但存在重复、资源浪费,还存在服务能力不足、服务领域拓展不够等问题。只有将这些组织协调起来、融合起来,不让这些组织相互竞争,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农民提供更好、更规范的服务。相信在国家的政策之下,今后的农业会迎来更稳定的发展,致富的农民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