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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8-16 阅读:(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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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农办政改﹝201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第二批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农办政改﹝20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树立一批可看可学的家庭农场榜样,有助于促进全国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2019年1月以来,我部组织开展了首批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家庭农场踊跃参加,成效显著。为进一步加大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推介力度,总结各地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我部拟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内容 
各地家庭农场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应用先进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纵向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以及带动小农户发展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征集标准
(一)真实有效。选送的案例要来自真实实践,符合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要求,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稳定经营若干年,对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具有明显作用。 
(二)典型可学。案例主体应是经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评定的示范家庭农场,发展经验可学习、易推广、能复制。 
(三)因地制宜。可结合各地实际选送不同经营规模、经营模式、经营类型的典型案例。 

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由各省(区、市)家庭农场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每省推荐4—5个家庭农场典型案例。 
(二)申报时间。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三)申报材料。每个案例须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案例材料,充分反映和挖掘家庭农场创办发展的有关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创办经历、主要做法、发展成效等内容,其中要重点总结家庭农场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材料要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可靠,语言叙述流畅、简洁明了。 
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切实抓好典型案例的选择和材料审核把关工作,按时保质将案例申报材料报送至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经营体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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