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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规模养殖场也将获重点支持

发布时间: 2019-05-07 阅读:(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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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实现畜牧养殖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五一”节前,4月26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出《农业农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实现畜牧养殖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五一”节前,4月26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出《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补贴内容

该文件提到,2019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支持,范围为农业农村部确定的畜牧大县,其中生猪调出大县以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为准,已开展过整县治理的畜牧大县不再重复支持。

重点支持两方面内容:一是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重点,支持第三方处理主体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推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行模式,促进畜禽粪污转化增值。二是支持规模养殖场特别是中小规模养殖场改进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按照种养匹配的原则配套粪污消纳用地,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

补贴额度

猪当量为50万头以下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3500万元。

猪当量为51-70万头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4000万元。

猪当量为71-99万头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4500万元。

猪当量为100万头以上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5000万元。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分省下达。为体现激励约束,强化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责任,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分年度安排。对于2019年新启动项目,今年安排部分资金,明年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安排后续资金;对于2018年启动实施的项目,今年安排剩余资金。各地可根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规模,结合本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补助方式、对象和标准,总体上要兼顾平衡、突出重点、集中投入。

补贴申请

以下申请材料及流程摘自农视网,供朋友们参考。提醒大家要及时关注当地政府部门的公示、公告,掌握补贴政策的最新动态。

申请材料:

1.畜禽养殖场平面图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正规图纸;

2.养殖场(小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4.土地审批手续(复印件);

5.养殖场全景、内景及粪污处理设施等彩色照片(A4纸大小);

6.项目建设评审材料;

7.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资料。

申请过程:

1.准备好上述材料后,由县畜牧业管理局进行审核确定;

2.审核通过后,县畜牧部门和县财政部门会进行备案确定,上报省畜牧局财务处申请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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