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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组织开展产业扶贫(特色种养业)先进典型评选表扬活动

发布时间: 2018-08-18 阅读:(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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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提高农业部门扶贫干部工作积极性,褒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善举,促进形成产业扶贫领域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省农委

为提高农业部门扶贫干部工作积极性,褒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善举,促进形成产业扶贫领域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省农委决定,自今年起到2020年,每年组织开展产业扶贫(特色种养业)先进工作者、园区、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村评选表扬活动。


表扬对象及方式

(一)表扬对象。省农委评选全省产业扶贫先进工作者50名,全省产业扶贫十大园区、全省产业扶贫十大企业、全省产业扶贫十大合作社、全省产业扶贫十大家庭农场、全省产业扶贫十大示范村。

(二)表扬方式。以省农委文件形式通报表扬,向受表扬的先进工作者颁发证书,向其他表扬对象颁发奖牌。


评选范围

(一)全省产业扶贫先进工作者。从2017年省农委扶贫绩效管理获得较好名次的市、县农业部门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人员中推荐,每市、每县推荐1名。县级农业部门行政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市级农业部门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全省产业扶贫十大园区。在贫困村中建设的、带动集体经济增收的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的产业园、示范园、基地、科技园、创业园(统称园区),每市推荐3个以内。

(三)全省产业扶贫十大企业、全省产业扶贫十大合作社、全省产业扶贫十大家庭农场。通过发展特色种养业及相关产业带动贫困村、贫困户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每市每类主体推荐3个以内。

(四)全省产业扶贫十大示范村。特色种养业或相关产业主导地位突出、带动集体经济增收较多,能在较大范围内发挥示范作用的贫困村。

同一主体跨县带动的,只能在1个县申报;申报的园区不得与申报的示范村在同一个村;申报全省产业扶贫十大企业、全省产业扶贫十大合作社、全省产业扶贫十大家庭农场的,不得再申报这些主体带动的园区和贫困村。各地上报的参选名额要坚持好中选优,不得在各县之间搞平衡。


评选条件

(一)全省产业扶贫先进工作者。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品德高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二是勤恳尽职,任劳任怨,精通业务,积极作为,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产业扶贫政策制定、工作推进、任务落实等方面发挥了骨干作用。三是2017年至今在产业扶贫工作岗位上。

(二)全省产业扶贫十大园区。特色种植业集中连片种植100亩以上或养殖、水产、加工业、休闲农业年产值/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每年为贫困村集体经济带来10万元以上租金和分红。

(三)全省产业扶贫十大企业、全省产业扶贫十大合作社、全省产业扶贫十大家庭农场。一是带动成效突出。符合《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带贫效果条件》(附件3)中相应的要求之一,方可申报;同时注册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两个以上类型主体的,按表格中要求较高的类型申报,达不到条件较高类型的,方可申报条件低一档次的类型。二是带动后劲充足。经营状况良好,运营稳定,具备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带动能力。三是基础条件合格。依法登记、证照齐全,组织机构、内部制度健全,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能力和规模;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环境污染、损害组织内成员利益等不良事件,没有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获得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称号。

(四)全省产业扶贫十大示范村。一是主导产业达到《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省农委、省林业厅皖农办〔2017〕51号)相应的产业发展要求。二是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带动集体经济入股分红或租金收入。三是村内建有特色种养业园区。四是已经出列。


评选程序

(一)县级申报(8月16日-27日)。县农委牵头本地农业部门,按照省级评选条件严格评选出省级申报表扬对象,并公示3个工作日。8月27日前上报市农委。

(二)市级推荐(8月27日-9月7日)。市农委牵头本市农业部门对所辖县申报省级表扬对象进行复核,评选出省级推荐表扬对象,并公示3个工作日。9月7日前,市农委向省农委报送推荐函,将本市省级推荐表扬对象表及相关材料随文报送省农委,推荐函及所附材料装订成册报纸质版1份及word电子版。

(三)省级评选(9月7日-20日)。全省产业扶贫十大园区、全省产业扶贫十大企业、全省产业扶贫十大合作社、全省产业扶贫十大家庭农场、全省产业扶贫十大示范村省级评选分线上线下两部分。

1.线上投票。9月10日-12日,在省农委微信公众号(微信号:ahsnywyh,二维码见附件9)开设投票专栏,对各地上报的、经省农委审查符合条件的全省产业扶贫十大园区、全省产业扶贫十大企业、全省产业扶贫十大合作社、全省产业扶贫十大家庭农场、全省产业扶贫十大示范村候选者,进行网络公开投票(每个微信号仅限1票)。9月12日下午5时记录最终投票结果。

2.线下评选。省农委组织对候选者进行评分。

3.公示、确定。根据线上、线下评选结果得分折算的候选者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按1:1.5比例确定拟公示名单,连同各地推荐的全省产业扶贫先进工作者名单,提交省农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后在省农委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且查实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评选资格。对经公示、核查符合要求的产业扶贫先进工作者、其他评选对象各类的前十名,确定为表扬对象。


其他要求

(一)严格遵守申报推荐程序。各市、县农业部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出的拟申报、推荐对象要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要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对先进工作者主要公示姓名、单位、职务、从事产业扶贫时间、主要事迹等信息,对带动主体主要公示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同时注册的其他主体名称、2017年带动情况和带动贫困户花名册等信息,对产业扶贫园区要公示产业名称、具体位置、规模、入驻主体名称、经营方式、2017年支付村集体分红和租金数额等,对产业扶贫示范村主要公示村名、主导产业规模/面积/出栏/产量、带动本村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名称、2017年农业总产值、2017年主导产业产值、村中产业园区名称以及2017年为村集体带来的租金和分红收入等。

(二)同步开展市县级表扬活动。各市、县(市、区)参照省农委的做法自行开展市级、县级表扬活动,同时,自行开展产业脱贫先进户表扬活动。获得上级表扬的,下级不再表扬。

(三)加大宣传和支持力度。各市、县农业部门要广泛宣传此次评选表扬活动,鼓励积极参与,争创先进。评选活动结束后,要对获奖对象广泛宣传报道,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营造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获得感、荣誉感,激发贫困群众自强不息、自主奋斗的内生动力。各级农业部门要对受到表扬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示范评定、项目安排上优先支持;对受到表扬的园区、示范村,在农业项目安排上倾斜支持。

来源:中国家庭农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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