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收录于《农业工程技术-农业信息化》2025年第2期,目次50
摘要:该文旨在探讨乡村振兴背景下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有效对策。通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型与特点进行阐述,分析其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以山东省沂水县为例,深入剖析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及实践经验,结合数据揭示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扶持对策,以期为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乡村振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沂水县;发展对策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其发展对于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1]。然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本文旨在通过分析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及问题,结合山东省沂水县的具体实践,探讨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对策。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型与特点
1.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类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含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与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劳动力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提升效率与优化资源以促可持续发展;农民合作社系农民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组织,助力农民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并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业企业具较强市场、创新与资金实力,通过引先进技术与管理模式推动农业产业升级与现代化转型。
1.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较于传统小农户,具备四大核心优势。其一,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实现规模化经营,集中生产要素,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其二,专注于特定农业领域,具备高技术和生产经验,实现精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其三,市场意识强,灵活调整生产结构,注重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实现农产品价值最大化。其四,积极探索创新,包括生产经营模式、技术应用、管理方式等,保持市场领先地位。这些优势共同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为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促进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农产品质量提高及市场竞争力增强,引领农业现代化进程。
2
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2.1 发展机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国家政策扶持下,伴随农业现代化和消费市场升级,实现了快速发展与转型。国家出台多项扶持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这些主体提供了资金、技术及人才支持,降低了经营成本和风险。农业机械化、信息化、生物技术创新,提高了生产效率、农产品质量,并拓展了农业功能。同时,消费者对农产品品质、安全等要求的提高,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凭借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满足市场需求,开拓高端市场。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兴业态也为它们提供了多元化发展机遇。
2.2 面临的挑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融资、土地流转、人才和市场四大挑战。融资方面,由于农业生产特性,金融机构贷款谨慎,导致资金短缺。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不规范、价格不合理等问题,难以满足发展需求。同时,农村地区人才流失,且用人、激励机制不健全,造成人才短缺。此外,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和质量安全问题频发,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来巨大市场风险,影响产品销售和品牌形象,导致市场份额下降。这些挑战限制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和解决。
3
山东省沂水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例分析
3.1 沂水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况
沂水县作为山东省乡村振兴的示范县,近年来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上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综合高效的政策扶持体系,推动乡村振兴取得了显著成效[2]。根据沂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沂水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09.8亿元,增长5.5%。沂水县通过实施“四个一百”行动,村企联建共富车间103个,新增农民合作社169家,累计2129家,其中党支部领办合作社372家;新增家庭农场209家,累计1614家。
3.2 具体案例分析
尹家峪田园综合体:尹家峪田园综合体坐落于沂水县泉庄镇,规划总面积达38平方公里,总投资额高达20亿元人民币。该项目深度整合了当地的山水林田资源,旨在成为长三角地区的重要农产品供应基地、休闲旅游的“后花园”以及产业转移的“大后方”[3]。具体成效方面,尹家峪田园综合体通过创新的“企业+合作社+金融机构”运营模式,不仅实现了多层级的收益分配机制,还显著促进了当地农民的收入增长。据统计,项目实施后,直接带动周边农户超过5000户,农民收入年均增加约30%,有效推动了当地农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
竹泉村“外部资金撬动模式”:竹泉村位于沂南县北部,距离县城仅12公里,是一个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和自然风光的村落。在开发过程中,竹泉村严格遵循“先保护、后开发”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与村民自主参与的有机结合模式,成功转型为一个集沂蒙特色与泉乡个性于一体的综合性旅居目的地。具体而言,竹泉村通过引入外部资金约1.5亿元人民币,结合本地资源,大力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培育特色文化村,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据统计,竹泉村年接待游客量已超过50万人次,旅游收入年均增长率超过25%,同时,村民人均年收入也增长了近40%,真正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4
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对策
乡村振兴的宏大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诸多挑战,结合沂水县的成功实践经验,本文特提出如下具有针对性的扶持策略:
4.1 政府统筹规划,强化精准扶持
政府应深度介入乡村振兴的生态、空间与产业规划制定,立足沂水县农业资源特色与发展潜力,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与主导产业方向。整合财政、税务、农业农村等部门资源,形成政策合力。在税收方面,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初创期、成长期和稳定期,制定差异化的减免政策,如对新注册且从事特色农产品种植的家庭农场,前三年免征相关税费,后续根据盈利情况逐步调整优惠幅度。财政转移支付上,重点向基础设施薄弱但农业发展潜力大的乡镇倾斜,用于改善灌溉、交通等条件。农业补贴则精准聚焦于绿色农业技术推广、品牌创建等领域,对采用生态种植并成功获得有机认证的合作社给予专项补贴,提高政策扶持的精准度与实效性。
4.2 创新市场运作,优化金融支持
积极探索适应沂水县农业发展的投融资新模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股权投资、产业基金等形式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例如吸引外地农业企业投资沂水县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提升产业附加值。政府主导设立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建立风险共担机制,针对沂水县特色农产品如苹果、樱桃种植户的季节性资金需求,设计灵活的担保贷款产品,解决融资难题。同时,完善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通过财政贴息、奖励等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资金投向农村特色产业培育、农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稳定资金流。
4.3 科技深度融合,打造信息高地
大力推进沂水县数字乡村建设与智慧农业发展,以信息化、智能化技术为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在农业生产环节,推广智能灌溉、无人机植保等技术,如在大型果蔬种植基地应用自动化滴灌系统,根据土壤湿度传感器数据精准供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搭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沂水县气象、土壤、农产品市场价格等涉农数据,实现信息实时更新与精准推送。例如,为家庭农场主提供未来一周天气变化及农产品价格走势预测,助力其合理安排生产与销售,增强市场竞争力。
4.4 推动产业协同,构建多元格局
引导沂水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据本地产业链与供应链优势,开展广泛合作。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联合上下游的家庭农场、合作社,构建稳定的原料供应与产品销售网络。例如,当地果品加工企业与周边果农合作社签订长期收购协议,保障原料品质与供应稳定性,同时帮助果农拓展销售渠道。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资金互助、技术合作等形式,组建多种类型的联合体,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如打造集果蔬采摘、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体验为一体的综合性农业园区,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产业综合效益。
5
结语
乡村振兴背景下,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沂水县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技助力、产业融合发展等措施,成功培育了大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其他地区可以借鉴沂水县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对策,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作者单位:山东省沂水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