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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 “非药品”等必须明显标注在包装上!你同意吗?

“转基因” “非药品”等必须明显标注在包装上!你同意吗?

发布时间: 2020-08-01 阅读:(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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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7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征求截至8月26日。《食

7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征求截至8月26日。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食品标识上应显著标示“转基因”字样,否则无需标注“不含转基因”“非转基因”等字样。此外,“零添加”“特供”“特制”“特需”等词语也不允许出现在食品标识上。具体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

转基因的争论一直都有,其实国家对转基因产品的使用有着科学的划分,但市面上的食品包装一般只有“不含转基因”“非转基因”字样,容易造成歧义和误导,导致很多消费者对哪些食品含转基因犯嘀咕,因此意见中修改了相关规定。

这意味着,以后转基因产品会明确标示“转基因”,而不含转基因的食品不得再标“不含转基因”等字样(下文有提及),把知情权和选择权交到消费者手里,让大伙儿买得清楚、吃得踏实。

还有特殊产品的相规定

这意味着,以后“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等字样也不得出现在包装上,真正添加了啥写清楚就好,清晰明了;“特供”“特制”“特需”等引导性字眼也不得使用。

意见征求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pscszh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邮政编码:100820),请在信封上注明“《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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