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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发文:不得在节假日开展针对基层的调研活动,不得要求基层代写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3-24 阅读:(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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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严控各种学习考察类、观摩交流类调研。原则上政府各部门不得在节假日组织开展针对基层的调研活动。不得要求基层代写调研报告,确

严控各种学习考察类、观摩交流类调研。原则上政府各部门不得在节假日组织开展针对基层的调研活动。


不得要求基层代写调研报告,确需工作素材的,要为基层留出充分准备时间。
对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或按正常机制能够推进办理的事项,不再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门工作方案。
县以上政府部门一般不得从乡镇(街道)借调工作人员,现有借调人员要尽快清退、消化。

3月19日,甘肃省政府官网发布《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政府系统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对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以及社会事务、加重教师负担等问题开展整改整治,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把精力花到谋实事、干实事上。
全文如下。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政府系统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2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全省政府系统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全省政府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做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条线对接,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尤其要聚焦招商引资、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国有企业、市场监管、信访等领域,对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以及社会事务、加重教师负担等问题开展整改整治,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把精力花到谋实事、干实事上。省政府办公厅将以深入推进“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对全省政府系统落实情况持续开展督查问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移交省委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通报,并按程序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严肃问责。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15日
全省政府系统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方案》和省委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印发的《2024年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点》精神,扎实推进政府系统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让一线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服务群众、干事创业,结合政府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落实省政府工作规则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坚决防止“拍脑袋决策”,杜绝“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新形象工程”等行为。立足实际优化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坚决整治执行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
二、严格发文管理。落实政府发文集中立项制度,每年12月底前制定下一年度政府发文计划并印发执行。严禁传达贯彻文件层层转发、多头转发,公开发布或由省级直接发至县团级的文件不再转发。国务院文件要求制定配套文件的,原则上只由省级配套;没有明确要求的,一般不制定配套文件。政府各部门报送的工作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并严控频次。
三、严把文件质量。坚持“短实新”文风,防止冗长空洞、照搬照转。发文的定密、范围、缓急必须精准,能公开的要公开,非紧急事项不得随意标注为急件。各级政府部门不得向下一级政府发布指令性文件,或者在文件中提出指令性要求。除工作规划、应急预案等特定体式文件,政策性文件、综合类报告应控制在5000字以内,专项报告控制在3000字以内,情况复杂、确有必要详细说明的以附件形式反映。
四、压减会议数量。每年12月底前制定下一年度以各级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域性会议计划,经本级政府审定后印发执行。各级政府组成部门召开的全域性会议(二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1次。对主题相似、参会人员相近的会议,一般合并召开、接续召开;以视频会议方式直接开到县一级的,不再层层开会;已以文件安排的事项不再开会布置。建立“无会周”制度,每月确定一周不安排区域性、系统性会议。
五、严控会期规模。全省性大会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交流发言一般不超过5人,非重要审议事项一般不安排分组讨论;专项工作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人数一般不超过300人,省政府各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省性会议人数一般不超过200人。未经批准不得要求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减少陪会;行业性、业务性会议原则上只要求分管负责同志参会。
六、整合督查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合并同类事项,统筹工作力量,严防重复督查、多头检查。对计划外因特殊工作需要临时开展的督查检查事项,由承办部门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探索建立反向约束机制,各督查检查工作组携登记备案表开展督查检查,交被督查检查县(市、区)、乡(镇)政府存档,便于统计被督查检查的频次、数量,倒逼控制随意督查检查现象。
七、提升督查质效。督查检查过程中,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变更对象和内容,不得干预督查对象的正常工作;不得要求印制接待手册、观摩手册等资料;不得超出实际要求索要台账资料,村一级原则上不查阅书面资料;不得简单以发文开会、拍照留痕、台账登记、学习笔记等作为督查检查评价的标准。原则上50%以上的督查检查采取“四不两直”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坚持“督调结合”“督帮一体”,指导协调解决督查发现的问题。
八、精简开展调研。严控各种学习考察类、观摩交流类调研。各级政府部门实行年度调研项目清单化管理,内设机构原则上不单独开展调研。因特殊工作需要临时开展的调研事项,由承办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市、县政府统筹安排调研地点,单个调研点每年承调不超过50次。原则上政府各部门不得在节假日组织开展针对基层的调研活动。简化接待工作,不搞迎来送往,减少人员陪同,部门调研只安排1—2名对口业务部门负责同志陪同,市、县政府领导不陪同。
九、注重调研实效。优先安排到问题集中、矛盾突出、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方调研,促进各地不断打造新亮点、创造新经验、发展更均衡。充分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采取电话调研、视频调研和在线获取素材等方式开展线上调研。鼓励各类经典调研线路、高频调研点将经验材料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数字化,方便在线获取。不得要求基层代写调研报告,确需工作素材的,要为基层留出充分准备时间。
十、优化数字服务。加快全省“数字政府”建设,有效解决政务应用程序重复建设、功能交叉、使用频率低、实用性不强等问题。新建、改建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政务应用程序,应符合信息化数字化规划,满足数据管理和共享要求。由各主办单位对功能单一、相近或重复的存量政务应用程序进行合并,对长期不使用、功能可兼容替代、已完成阶段性工作的按程序清理并关停注销。持续打通政府部门数据壁垒,推动实现各类政务服务应用数据动态更新、信息共享互通、按需检索查询。
十一、推动“指尖减负”。加强对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规范化管理,不得强制推广下载、限定用户安装使用率、要求定期登录打卡等,不搞评比评选。不得随意要求下级和基层单位通过政务应用程序、工作群组上传不必要的截图或视频晒工作痕迹。不得在工作群组中随意摊派任务、要求点赞投票。针对同一事项或数据,不得要求基层反复登录、重复填报、多次录入。
十二、规范节会论坛。建立完善事前申报和清单管理机制,严格控制政府系统举办的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数量、规模和规格,突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功能,避免举办低效、无效的节会论坛。探索建立节会论坛等活动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机制,减轻财政负担,实现政企双赢。
十三、减少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对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或按正常机制能够推进办理的事项,不再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门工作方案。
十四、不借基层人员。县以上政府部门一般不得从乡镇(街道)借调工作人员,现有借调人员要尽快清退、消化。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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