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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政策 | 多部委 关于认定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第四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11 阅读:(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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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科技部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关于认定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第四批)的通知各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科技部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关于认定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第四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林业和草原、发展改革、财政、科技、自然资源、水利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的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20〕3号)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经县市(垦区、林区)申请、省级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黑龙江省通河县等79个地区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第四批)(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建设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有利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为农业生产主体发展提供新空间新途径,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旺盛活力,对各地做大做强乡村特色产业,加快农民增收致富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将此项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细抓好。

二、扎实做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的重点工作

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是一项系统工作,要以服务乡村振兴为目标,坚持市场导向,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技术支撑,改进基础设施,加强品牌建设和主体培育,推进形成产业链条相对完整、市场主体利益共享、抗市场风险能力强的特色优势产业。要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建设标准化、现代化和智能化的生产基地、加工基地和仓储物流基地,构建科技支撑体系、品牌建设与市场营销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健全完善政府支持、主体作为、社会关注的建设运行机制,打造特色鲜明、优势聚集、产业融合、历史文化厚重、市场竞争力强的“中国第一,世界有名”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三、切实抓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的组织管理

各地要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为指导,进一步做好产业布局,组成一个工作专班,制定一套工作方案,加强工作指导,科学有序推进产业发展,坚决杜绝重认定申报、轻建设管理的现象。要充分发挥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落实、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组织协调机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省级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发展改革、财政、科技、自然资源和水利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推动出台适宜本地特色产业发展的支持性政策,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监测评估,及时准确掌握发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能进能退”,促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高质量发展。

附件: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第四批)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科  技  部

  自然资源部           水  利  部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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