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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循环农业项目补助、畜禽粪污利用项目奖补资金实施至2023年

发布时间: 2019-11-28 阅读:(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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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农〔2019〕98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

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农〔2019〕98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三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通知要求,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实施期限至2023年,到期前由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

其中,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补奖、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农业产业强镇奖补、轮作休耕补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助等。咨询相关农业补贴扶持政策及申报问题,加微信号:nongye365 

1、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按每个项目任务实施定额补助补助经费按照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项目数量×定额补助金额进行计算;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予以补助。每个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低于1800万元。2020年的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项目申报准备已经开始,你的申报材料是否做好?申报条件要求如下:

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助按照不同档次猪当量整县推进数量和相应定额补助金额测算补助经费按照∑相应档次猪当量县数×定额补助金额进行计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

原则上对猪当量(以生猪、牛存栏量折算猪当量,1头牛相当于5头猪)为50万头以下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3500万元;

猪当量为51—70万头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4000万元;

猪当量为71—99万头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4500万元;

猪当量为100万头以上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5000万元。 

2020年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申报条件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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