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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培育土地股份合作社 发展壮大特色粮食产业—— 基于黑龙江省依安县的调研观察
2025-05-01 07:10  点击:1045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明确要求:“鼓励小农户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近年来,伴随城镇化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黑龙江省依安县农业发展面临“谁来种地、如何挣钱、怎样把土地收益留给农民”等难题。为破解这些问题,2023年起依安县引导农民自愿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通过应用大垄密植、大型机械等新农技新农机,发展精品玉米、特色马铃薯等粮食产业,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村集体增益,得到农民的普遍认可。目前,依安县已培育包括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内的农民合作社193家,发展精品玉米、特色马铃薯等多个粮食产业。
一、培育典型:农民自愿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依靠社会化服务发展特色粮食产业,推动增产增收
晓伟现代农业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晓伟合作社”)位于黑龙江省依安县红星乡红星村,注册成立于2013年2月,58户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入股面积1314.83亩;村集体入股土地850亩,土地入股总面积2164.83亩。2024年,入社农户增至210户,土地经营权入股面积增加5297.75亩。
组织管理上,晓伟合作社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各1人,理事3人。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监事2人,监事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朱晓伟担任。合作社设立网格员,分管网格内土地的耕种防收储运销全过程的管理和服务,协助农技人员开展工作。
生产经营上,晓伟合作社与“红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即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集体”)签订《农机作业服务合同》,购买村集体农机服务队提供的生产托管服务。农机服务队拥有6台(套)大垄密植旋翻、播种、收割机,购置资金来自2021年以来村集体累计获得的1205万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农机服务队开展作物的耕种防收和旋翻垄地,同步进行玉米、大豆、马铃薯等特色粮食的分块倒茬。
产业谋划上,晓伟合作社与北纬四十七绿色有机食品有限公司、东方瑞雪糖业、碧雪淀粉等知名农企签订鲜食玉米订单2318.5亩、甜菜订单164.95亩、马铃薯订单500亩、青贮玉米订单1572.13亩,通过订单锁定销路和利润。
利益分配上,年终分红按成员入社面积核算,晓伟合作社扣除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采购成本及农机作业服务成本、理事长6000元/年、监事长5000元/年(村党支部书记不支付)、网格员4000元/年、兼职会计劳务和其他运营成本后,剩余资金提取2%作为公积金,扣除后,按股份为带地入社成员分红。2023年,亩均分红1352元,带动农户人均增收3588元,村集体增收46.75万元。2024年,实现亩均分红1750元,村集体收入169万元。
二、细化支持:注重基于农情培育主体形式和特色产业,以社会化服务细化和政策倾斜支撑产业发展
晓伟合作社是依安县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2023年以来,依安县通过细化支持政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粮食产业,努力扛起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一)创新模式:引导农户和村集体自愿以土地等要素入股,探索“股份合作社+社会化服务”模式,注重人岗匹配
近年来,依安县农业发展面临农民种粮整体收益偏低、农民流转土地收益不高等现实困境。如何让农民土地收益有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有盼头,需要着眼本地情况和现实条件,在土地要素归集、农机农技推广应用上,做好引导和组织。对此,一方面,依安县在引导农民再组织、再合作上做好示范;另一方面,在合作组织重要岗位责任人选育上做好人岗匹配。组织培育上,在农民自愿基础上,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资金,村集体以资产资源等入股,构建出资多元、规模发展、管理规范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如依安县太东乡沿江村田野农民股份制合作社,农民和村集体以土地、资金、机械入股,组建合作社发展粮食产业,成员亩均纯收益996元,比未入社农户每亩多收益近300元。人员选配上,合作社理事长等重要人员由成员评选,由群众基础好、懂经营、善管理的能人担任;网格员优先从有种地经验的村屯党员干部中选拔,由所在村党支部与合作社理事会研究通过后再聘用。
(二)夯实服务:搭建线上线下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推动农资采购对接精准便捷、农资质量优和农机服务标准规范
农资和社会化服务不仅是种粮的硬支出,其质量和服务好坏也关系到粮食产量和品质,更高的产量、更好的品质有利于维系粮食价格。保障农资品质和社会化服务质量,又不增加成本,需要搭建高效的服务平台,依靠信息优势和竞争机制为特色粮食产业发展夯实要素基础。
在线上端,引入有保障的农资供应和农机服务,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依安县整合有关机构成立县级为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制定《依安县为农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安排8个编制岗位,全程负责服务中心运营管理,为农业生产提供全流程优质服务。服务中心开发了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引入有信誉、口碑好的农资销售商、农机服务队、农技提供者、金融机构等主体,提供农资选购、遥感巡田、托管代耕、无人机植保、金融贷款等全流程服务,并对农机手、网格员、农技专家等实行赋码星级管理,实时上传农机作业轨迹,实现农机作业信息化、数据化全程监管。2024年,依安县与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等优质大型农资企业对接,借助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全县统购保价方式,降低生产成本,晓伟合作社种植玉米和大豆比专业大户种植每亩可节省成本20元左右。农机服务遴选上,综合服务平台已吸纳47个农机服务主体,代耕能力155万亩以上,机耕、机播、机收、飞防等多环节服务费用每亩节省20元左右。
在线下端,细化社会化服务布点内容,为农民提供生产便捷服务。除县级为农服务中心外,依安县还在每个乡镇组建1个乡级为农服务中心,同时设立149个村级为农服务站,服务站设置订单、农资、农机、农技、金融等专门服务窗口,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提供全流程标准化服务,实现县、乡、村三级为农服务中心(站)全覆盖。
(三)完善支撑:积极对接商业银行,降低利率、便捷贷款,为粮食作物全部投保政策性险种,推动多政策集成支撑
金融是产业发展的血液,在产业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好种粮,依安县着力在金融配套支持、政策补贴倾斜、财务监督管理等方面不断完善支撑和服务。
便捷贷款和降低利率方面,依安县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重点围绕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利率和优化还贷方式下功夫。目前,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对全县像晓伟合作社这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年息3.9%的无抵押贷款,贷款主体可以随用随贷、随借随还,相比其他主体贷款有无抵押和低利率的优势。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的贷款利率是4.25%,两大行贷款利率均低于其他银行贷款利率。
完善政策性保险保障方面,依安县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的粮食作物全部投保了完全成本险和收入险等政策性保障险种,通过作物成本和收益的保障,进一步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御风险的能力。
政策集成与作用发挥方面,依安县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像晓伟合作社这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享受深松、轮作、单产提升、高产高效等非普惠性政策倾斜,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群众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参与合作经营的积极性。
财务监督管理降风险方面,对于股份制合作社的财务收支特别是资金支出,依安县实行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联审联签制度,同步需要乡级农村经管部门指定的专人签字后,才能进行资金对外支付,切实避免可能的财务风险,保障所有农民的合作收益和既得利益。
三、总结成效:提升了种粮效益和流转收益,诠释了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特征,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经过两年发展,像晓伟合作社这样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在提高粮食单产、提升质量效益、增加农民土地收益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定程度上对于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提升了特色粮食产业种植密度和单产水平
农民土地经营权和集体土地入股后,更多土地连片成方,为大垄密植农机具的应用提供了空间。与传统65厘米小垄种植相比,大垄密植玉米和大豆亩均分别可多播700株、2000株,相当于每公顷(15亩)可多种植3.7亩。2023年,使用大垄密植农机具后,玉米亩产1715斤、大豆亩产463斤,晓伟合作社比专业大户等主体亩均产量分别增加290斤、93斤。2024年玉米亩产达1725斤,大豆亩产450斤。
(二)提升了特色粮食产业种植收益和农民收入
一是节本增效。晓伟合作社通过服务中心线上线下对接大品牌、高质量的农资供应厂商,实现规模采购低价,亩均节约大豆和玉米种植成本48.6元和46元。二是增产增收。通过推广大垄双行种植模式,实现玉米、大豆亩均增收239.2元和221.34元。三是统销增收。合作社生产的农作物在籽粒饱满程度、玉米容重、大豆蛋白或脂肪含量等方面,普遍高于专业大户等主体种植的作物,通过订单销售,锁定了价格优势。例如,籽粒玉米比大户销售每斤高0.02元,亩均增收34.3元;大豆比大户销售每斤高0.05元,亩均增收25.16元。四是玉米直收直销减损增收。大垄双行农机可减少籽粒损失和爬粮、鼠虫、霉变等损失2.5%,亩均减损增收39.56元。五是大豆政策补贴增收。据介绍,像晓伟合作社这样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享受轮作补贴、高产高效、水肥一体化等多个政策补贴,亩均可获得补贴205元。六是农机降本增收。大垄双行机具作业提高了生产效率,相比于传统65厘米小垄种植,亩均可降低成本35元。七是农民务工增收。据红星村党支部书记朱晓伟介绍,农民带地入社后,成员35人外出务工,年收入增加140万元,还有5户发展庭院经济,年收入增加7.5万元。
(三)生动诠释了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概念特征
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体现了“以合作为纽带”的特征;由村集体农机服务队进行多环节托管服务、合作社接受为民服务中心的农资采购服务,体现了“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特征,形成了“上有合作社带动、企业订单牵引,中有社会化服务支撑,下有承包户入股”的特点,以合作经营带动家庭经营、联结企业经营的“立体式、复合型”经营体系,这是对传统农业经营体系的一种完善。
(四)丰富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集体“统”的功能
村集体农机服务队为农民合作社提供多环节生产托管,服务合作社生产经营,这是村集体强化“统”的功能的体现。合作社统一采购农资、将扣除公积金和风险金后的收益全部用于分红,合作社部分发挥了集体在生产端和分配端“统”的功能,这是对集体“统”的功能内涵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优化研究”(编号:24BZZ094)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尚旭东;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2025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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